梁天琦黃台仰被加控煽動暴動罪 轉介高院處理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06/28 13:17

最後更新: 2016/06/28 13: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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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初二旺角街頭暴動案,40名被告今早再提堂,另新增2名24歲、分別為學生及裝修工人的被告李東昇及林倫慶一併提堂。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及黃台仰、「美國隊長」容偉業及另7名被告李諾文、盧建民、袁智駒、林敖軒、黃家駒、李東昇、林倫慶的案件今合併處理,10名被告面對共11項修訂及新增控罪,其中黃台仰現被控參與暴動、煽動非法集結及煽動暴動共3項控罪;梁天琦則被控2項參與暴動、1項煽動暴動罪;容偉業被控3項參與暴動、1項非法集結、1項煽動非法集結及1項襲警罪,其餘7名被告則分別面對襲警及參與暴動等控罪。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8月5日,轉介到東區裁判法院進行交付程序,案件將轉介高院審理。

另外,今日另有數名被告獲控方以證據未達合理定罪標準為由而撤銷控罪,其餘部份被告的案件則押後至8月9日再訊,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律政司進一步法律意見。